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坊村乡村振兴规划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坊村乡村振兴规划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济村乡长坊村乡;
2.3 工程建设规模:长坊村乡村振兴规划建设项目,济村乡长坊村(水库至长坊村段),村域(含部分山林)范围约******居民点建设范围约30公顷,产业建设范围约80公顷,实际规划范围暂定为90-100公顷;
2.3.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
2.5. 设计周期要求: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
3.7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4.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5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双休节假日均可),到******有限公司(宁化县翠江镇西环中路126-7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及方式: 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29日 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人民政府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费用
本招标项目设计费最高控制价:299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宁化县济村乡济村村街上1号
联系人:简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西环中路126-7号二楼
邮编: 365400
电话:******
联系人: 小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