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临发改发〔2023〕143号、临发改发〔2023〕237号、临发改发〔2024〕25号、临发改发〔2024〕26号、临发改发〔2024〕62号、临发改发〔2024〕103号、临发改发〔2025〕4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临潼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河道岸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林地提质改造、新增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复绿等。为保障秦岭山水项目的顺利执行,现对临潼区各子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第三方工程复核;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临潼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临潼区山水临潼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工程复核;标段编号:N******06v2t5imKlY001;标段类型:咨询服务 ;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临潼区山水临潼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工程复核,临潼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工程复核,包含临潼区10个子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资料收集分析:收集子工程的下达绩效目标文件、初步设计资料、评审后施工图、竣工测量资料及相关资料;2.开展工程复核:对照项目已批复的设计图、竣工测量图,复核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核对项目工程数量和工程质量情况;3.编制工程复核报告:根据委托方及上级单位要求,依据相关规范,制作项目工程复核报告、复核表及复核图件。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临潼区山水临潼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工程复核,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标段名称:临潼区山水临潼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工程复核,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专业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情况:
①投标人基本信息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可查询;
②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③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25年05月16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05月21日 00时00分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名称:临潼区山水临潼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工程复核,招标文件
不收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临潼区山水临潼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工程复核,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临潼区山水临潼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工程复核,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临潼区山水临潼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工程复核,开标时间为
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临潼区山水临潼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工程复核,开标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7.2
投标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招投标编制工具181版本)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7.3
远程会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4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投标人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如有疑问,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0701。7.7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银行转账,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的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北路7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海璟国际C2座606 |
联系人: |
王楷 |
联系人: |
岳欢欢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
邮编: |
|
******银行: |
******有限公司西安临潼区支行 |
******银行: |
******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账号: |
************1430 |
账号: |
************8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