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规定,现以询价的方式,对纳雍县维新镇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纳雍县百兴镇污水管网提升工程、纳雍县阳长镇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采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纳雍县维新镇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纳雍县百兴镇污水管网提升工程、纳雍县阳长镇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
(二)询价最高限价:4.5万元(三个项目);
(三)服务内容:采购一家符合条件、有实力、有经验的优秀企业对纳雍县维新镇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纳雍县百兴镇污水管网提升工程、纳雍县阳长镇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并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直至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信息:1.纳雍县维新镇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355.92万元,其中土建280.73万元,项目挖方4090m3,填方2024m3,弃方2066m3;2.纳雍县阳长镇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1102.67万元,其中土建896.84万元,项目挖方11297m3,填方7176m3,弃方4121m3;3.纳雍县百兴镇污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1270.43万元,其中土建1036.18万元,项目挖方11063m3,填方7399m3,弃方3664m3;
(六)费用结算方式: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费用结算。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7:30(北京时间,周末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有限公司(纳雍县二期污水处理厂内);
(四)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价,含税等一切相关费用);
(五)报名需提供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信息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企业成立不满三年,需承诺从成立之日到本项目开标前无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 6.具有良好信誉:在“信用中国”平台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提供单位在“信用中国”平台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7.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八、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纳雍县二期污水处理厂内)。
联系人:何云
电? 话:
******附件:
报价函.docx******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