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忠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忠发改审批〔2023〕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忠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忠县98个入河排污口标准建设,主要包括89套标识标牌,42套视频监控(含42套AI智能分析边缘计算盒),7套流量计量装置,25套智能采样终端设备,9个污染源单位监测系统对接,1套入河排污口监管平台及附属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170.0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出的该项目施工图以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答疑、补遗、澄清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 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6-02 12:00:00(北京时间)前。
5.3招标人应于2025-06-03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23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忠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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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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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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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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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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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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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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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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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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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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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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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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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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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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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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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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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