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68临武梓木至马家公路工程(一期)等三个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打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568临武梓木至马家公路工程(一期)等三个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郴发改批〔2024〕1号、郴发改批〔2024〕6号、郴发改批〔2024〕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郴州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郴交计基发(〔2024〕104号、郴交计基发〔2024〕169号、郴交计基发〔2025〕9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 郴州 市 临武县 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1)S568临武梓木至马家公路工程(一期),起于临武县滩边村,起点与国道G234平交(对应G234桩号K2647+540),于滩边村离开国道G234沿老路(村道)改建,经贺家村,于塘木村利用老路X083布线、经香花镇矮寨村离开老路X083,走新线沿甘溪河西岸布线,经甘溪村南侧、大井村南侧后接回老路X083,于镇南镇排洞村离开老路,走新线于镇南镇南侧接回老路X083,继续沿老路布线,经杉木溪村、终于大冲乡,终点桩号K26+620。共设置断链四处,路线全长26.771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度8.5米,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不停车检测系统等。(具体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与规范等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等)的组成部分和相关内容为准)
(2)临武县杉木溪至花塘铺公路(一期工程),起点位于临武县花塘乡竹山村(起点桩号为K7+620),与现状农村路相交,后在土楼冲选厂东侧接回老路,经五里堆,采用新线绕避铺下村后至项目终点花塘乡铺下村(终点桩号为K14+880),与老X085平交,路线全长7.26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8.5米、15.5米,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等。(具体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与规范等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等)的组成部分和相关内容为准)
(3)临武县杉木溪至花塘铺公路(二期工程),起点位于临武县花塘乡铺下村(起点桩号为K14+880),经开花洞、斜江村,于富兴村下穿许广高速,止于花塘乡花塘铺村,与国道G234平交(对应G234老路桩号K2691+685),(终点桩号为K20+795.680),与老路G234平交,路线全长5.916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15.5米,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监控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等。(具体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与规范等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等)的组成部分和相关内容为准)
现对该项目的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机电工程等 施工图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S568临武梓木至马家公路工程(一期) | K0+000~K26+620 | 26.771km | 1、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1)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主要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环境保护、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机电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全部的勘察设计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的设计编制深度,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2)完成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地形测绘和地质勘察等。(3)完成符合项目要求的施工图预算(施工报价清单)编制工作。 2、工程施工工作内容: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批复及对应施工图设计图纸包含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环境保护、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机电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全部施工工作。 |
临武县杉木溪至花塘铺公路(一期工程) | K7+620~K14+880 | 7.26km | |
临武县杉木溪至花塘铺公路(二期工程) | K14+880~K20+795.680 | 5.916km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28个月(840日历天) ,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为 4个月(120日历天) ,施工周期 24个月(72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③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 具有“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4 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3.2.3 联合体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最低信用等级确定;
3.2.4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6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7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 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2.8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9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10 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 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①。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 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该标段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单年评为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7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投标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29日09: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未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网址:******:8000/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开标室。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银行开具。
(3)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三种模式。本项目投标担保由投标人在三种递交形式中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形式递交。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9. 其他
9.1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 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0、0735-******。
9.3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完成第二信封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接收通知或其他自身原因未能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0、******,介质 CA 数 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66、******10。
9.5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方式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9.6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95000元,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武县武水镇枫树坳
联 系 人:邓先生、邝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大华路1号碧桂园翘楚棠小区Y-5栋1104号
联 系 人:夏永福(项目负责人)、夏昌盛、熊志华
电 话:******
邮 编:410100
监督部门:临武县交通运输局、郴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临武县运管路1号、郴州市五岭大道9号(市政府办公楼4楼)
电 话:******、******
附件3 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1)S568临武梓木至马家公路工程(一期),起于临武县滩边村,起点与国道G234平交(对应G234桩号K2647+540),于滩边村离开国道G234沿老路(村道)改建,经贺家村,于塘木村利用老路X083布线、经香花镇矮寨村离开老路X083,走新线沿甘溪河西岸布线,经甘溪村南侧、大井村南侧后接回老路X083,于镇南镇排洞村离开老路,走新线于镇南镇南侧接回老路X083,继续沿老路布线,经杉木溪村、终于大冲乡,终点桩号K26+620。共设置断链四处,路线全长26.771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度8.5米,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不停车检测系统等。(具体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与规范等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等)的组成部分和相关内容为准)
(2)临武县杉木溪至花塘铺公路(一期工程),起点位于临武县花塘乡竹山村(起点桩号为K7+620),与现状农村路相交,后在土楼冲选厂东侧接回老路,经五里堆,采用新线绕避铺下村后至项目终点花塘乡铺下村(终点桩号为K14+880),与老X085平交,路线全长7.26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8.5米、15.5米,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等。(具体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与规范等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等)的组成部分和相关内容为准)
(3)临武县杉木溪至花塘铺公路(二期工程),起点位于临武县花塘乡铺下村(起点桩号为K14+880),经开花洞、斜江村,于富兴村下穿许广高速,止于花塘乡花塘铺村,与国道G234平交(对应G234老路桩号K2691+685),(终点桩号为K20+795.680),与老路G234平交,路线全长5.916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15.5米,设计车辆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监控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等。(具体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与规范等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等)的组成部分和相关内容为准)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
四、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