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三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阳“三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5ALLGZ0001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9日
开标日期:2025年05月20日
庐阳“三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体育路与体育路岔口玫瑰苑1层101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柒拾柒万零贰佰壹拾元壹角伍分(******.15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9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庐江县城西经济开发区中塘路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柒拾柒万零捌佰玖拾陆元壹分(******.01)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9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95号
联系人:章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金凤,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5月21日
附件: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庐阳“三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2025ALLGZ00012).xlsx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