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水毁应急演练
项目编号:************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于田养护所 ******
报价起止时间:2025-04-21 21:35 - 2025-04-24 20:00
采购单位: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附件: 承诺书 (3).docx水毁演练报价单.xls水毁演练报价要求.docx
响应附件要求:一、供应商必须上传附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会议与展览服务、策划或广告服务等相应资格;必须提供营业执照。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中国信用截图)6.本项目的特定要求:现场勘察,必须上传结合我方实际的现场演练方案,必须上传脚本, 必须上传演练所需物资清单。(需上传甲方提供的盖公章的现场确认单)7.其他要求:A、演练地点于田县G315线K2243处(距县城20公里),请投标方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后进行合理报价。B、需上传资格声明函(采用提供模板),提供服务承诺书(采用提供模板)D、需上传加盖公章报价单。E、材料送到我方指定地点,我方不承担任何装卸取货等任何费用。8.响应时,以上要求的上传文件资料上供应商盖公章,高清扫描件后合成一件PDF文件在平台上上传、如果供应商扫描文件资料上未盖章、扫描文件资料模糊、不清楚、资料内容不符合采购方采购要求,没有按照要求合成一件PDF文件,视为竞价无效,采购方有权取消供应商的竞价结果。 二、验收标准1.验收前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应供应商负责,演练结束后的演练购买的物资移交给甲方。2.演练的影像资料制作视频影像不少于8分钟,影像像素4K以上。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于田县 于田县玉城西路283号
送货备注: 3天内必须供货
四、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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