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387号
邮编:710200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发文时间
1
******有限公司火锅底料及调味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高批复〔2025〕11号
火锅底料及调味品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融豪工业城一期V5栋
2025年4月1日
相关附件:
市环高批复〔2025〕11号 火锅底料及调味品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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