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浦东分局食堂易耗品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YH-cs-2025-0003
******公安局浦东分局食堂易耗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安局浦东分局食堂易耗品采购,拟通过采购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负责采购人的食堂易耗品采购,食堂数量约17个(暂估数量,具体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3月31日止。交付期限:供应商须在接到订单后5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报价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9日 至 2025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方式:时间:2025年02月19日至2025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领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有效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领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领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本公告包含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总和。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2.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浦东分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卢娟红、高也 021-******/021-******-8070
联系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娟红、高也
电 话: 021-******/021-******-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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